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7条的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据此,应当由发起人而不是证券公司与银行签订股款代收协议。
C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成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据此,公司创立大会可以选举董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但公司CEO并非由选举产生。《公司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国家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企业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另外的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C王二能取得该股权 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能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C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
某家具店出售的衣柜,如未被恰当地固定到墙上,有几率发生因柜子倾倒致人伤亡的危险。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柜质量应符合产品安全性的要求B该柜本身或其包装上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C质检部门对这种柜子进行抽查,可向该店收取检验费D如该柜被召回,该店应承担购买者因召回支出的全部费用
某县污水处理厂系扶贫项目,由地方财政投资数千万元,某公司负责建设。关于此项目的审计监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审计机关对该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B审计机关经银监局局长批准,可冻结该项目在银行的存款C审计组应在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报告后,向该公司征求对该报告的意见D审计机关对该项目作出审计决定,而上级审计机关认为其违反国家规定的,可直接作出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关于王某劳动关系解除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玫园公司有权将王某退回丙公司B丙公司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C王某有权要求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D王某如不愿回到丙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赔偿金